上海电机学院2021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

发布者:黄珏发布时间:2021-04-06浏览次数:394

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
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2021年转专业工作将于4月开展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转专业报名

1、转专业报名对象:2020级在读本、专科学生。

2、转专业报名原则: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
47日前,教务处公布《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》及《各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》。

47日—410日,学生参照《2021年转专业计划表》、《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》,登陆教务系统网上申请转专业,并填写《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交学生所在学院。

413日前,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出资格。

414日前,教务处联合学生处,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,把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反馈给转入学院。

422日前,转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考核(如面试、笔试)。

423日前,根据学院考核成绩,转入学院最终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,提交教务处。

430日前,教务处最终审核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,提交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公示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1. 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实际情况,申请转专业,切勿盲目跟风。

2. 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
(一)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;

(二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;

(三)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;

(四)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互转者;

(五)再次转专业者;

(六)应予退学的学生;

(七)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;

(八)无正当转专业理由者。

3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网上公示生效后,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,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。

4、对于转专业被录取的同学,本学期所选课程需正常修读,完成课程考核,成绩被正常记录,且纳入学业预警范围,请同学们认真修读。对于考核合格的课程,可按照我校学分认定相关办法,做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。

5、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咨询及联系方式:

二级学院

教学办公室

联系方式

教务处

行政楼107

38223050

材料学院

材料学院楼315

38226035

电气学院

电气学院楼515

38226275

电子信息学院

电子信息楼505

38223172

机械学院

机械学院楼303

38223626

商学院

商学院413

38223125

外国语学院

文理楼406

38223076

中德智能制造学院

物理楼408

382230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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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技术中心B513

64307023

文理学院

文理楼321

38223256

高职学院

技术中心B213

64305391

 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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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.pdf网上申请操作说明.pdf转专业计划表.pdf转专业申请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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